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,教职工在监控室里查看网课录制情况。新华社发
1.谁在扰乱教学秩序
新郑三中教师遭“网课爆破”的事件,让很多人开始警惕,教师也成了网络暴力的围猎对象。
遭受“网课爆破”的新郑三中老师的亲属介绍,该教师原在新郑三中教授历史课,一段时间以来,她的网课经常遭遇“入侵”和“爆破”。10月28日晚在上网课时,再次有陌生网友闯入网课直播间对其进行辱骂,干扰课件投屏,迫使该老师退出网课。两天后她被发现在家身亡,死亡证明鉴定为猝死。目前,当地公安、教育等部门正在介入处理调查此事。
“网课爆破”是如何实施的?记者调查发现,一场“网课爆破”往往有几位乃至十几位参与者,并非“恶作剧”般简单。
何为“网课爆破”,目前尚未有明晰的定义。根据已发生的案例进行归纳,“网课爆破”是一种恶意入侵网络课堂、扰乱网络课堂秩序的行为。当网课会议号和密码被泄露后,有些人有组织地“入侵”在线课堂,通过强行霸屏、刷屏发送骚扰信息,甚至辱骂师生、播放不雅视频等方式,恶意扰乱教学秩序。这些入侵课堂的人,在社交媒体上被称为“爆破手”。
“爆破手”通过社交媒体,有组织地发起一场场“爆破”,有些“爆破”来自学生本身,也有些来自明码标价的专业组织。有组织的“爆破”由知情人泄露网课时间和房间号码,专门的“组织者”下达“爆破令”后,参与者在固定时间集合“爆破”网课。根据已有报道,无论是内部泄露的学生,还是专门的“爆破手”,“网课爆破”的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。
《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》显示,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.91亿,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.8%。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6.6%;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7.0%。
数字时代,人们很难离开互联网,网络技术的不断革新也给了网络暴力发展的空间。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沈逸接受采访时指出:“‘网课爆破’并非普通的网络暴力,而是网络暴力向正常课堂教学活动的渗透,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。目前,‘网课爆破’显示出两大新特点:第一,具备‘干扰性’特征,即试图阻断正常的网络沟通和交流,使授课无法继续进行。第二,具备‘暴力性’特征,即使用攻击性的语言、骚扰性的视频乃至违反公序良俗、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不雅言辞,攻击特定的目标或泛化的非特定目标,以达到扰乱秩序的目的。”
一名上海小学生在家中上网课。新华社发
“网课爆破”这一恶意行为,经过互联网的放大传播,往往成了伤人利器。11月4日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称:“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愤怒,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,我时常能够把自己代入进去。我在想,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,会如何作为?”
“与网络暴力普遍表现为朴素正义感不同,‘网课爆破’表现为参与者在扰乱课堂秩序过程中的无理性狂欢,其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。”中国传媒大学主流融媒体研究中心主任唐远清接受采访时说,“网课爆破”对课堂秩序而言有着不可忽视的破坏性,给学生和老师都带来巨大的伤害。
2.缺乏应急预案与管理办法
互联网已成为当代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、社交、娱乐工具。以“网课爆破”为代表的网络暴力行为是如何蔓延和发展起来的?
网络的匿名性是“网课爆破”存在的原因之一。“网络世界天然的治理难点在于,即便是引入了‘白名单’机制的软件,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实名制问题。而即便解决了实名制问题,顶着‘数字化面罩’与他人交流的体验也完全不同于线下面对面交互的体验,人们在不使用真实身份时更容易肆意释放内心的极端情绪。”沈逸说。
“教师在操作层面的水平不同,对网络熟悉程度也不同,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因素。与此同时,校方和平台方在预案预警方面缺乏相应的响应机制。”唐远清如是说。
沈逸也表示,“教学行为自线下向线上的大规模转移,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大背景下开始的,所以也是在缺少事前准备的前提下展开的,而对网课的管理,没有跟得上网课的发展”。
广西东兴中学的学生在家上网课。新华社发
随着“网课爆破”现象不断浮出水面,其背后的组织化、黑产化的趋势值得警惕。沈逸阐述了自己的担忧:“我们需重视‘网课爆破’发展趋势。一是‘生态化’态势。一些参与的学生理所当然地认为,只要自己不喜欢某一门课,就可以找人进入课堂捣乱,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做法的不正确性。二是‘组织化’态势。有一些依托社交软件形成的群体或圈层正在承接这些‘爆破’的订单。三是‘流量化’态势的前兆。某种程度上,‘网课爆破’已经具备了‘流量化生存’的前兆。所谓‘流量化生存’,即通过获取流量来提升或真实或虚幻的影响力,为此不惜游走在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的边缘。四是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能够从对正常社会活动秩序的扰乱、冲击和破坏中获得所谓的成就感、归属感和宣泄负面情绪的快感。”
3.维护网课秩序仍需多方发力
“网络课堂作为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,其教学质量必须得到保证。‘网课爆破’的治理,需要多方面的合力: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网络课堂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依法惩治形成有效震慑;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,也要加强对老师应对网课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;有关部门要通过健全监管监督机制,促进平台履行主体责任。”唐远清说。
目前,多个网络会议平台已有相关应对措施,开展巡查和处理,清理掉了相关违规内容并封禁了部分违规账号,并对“网课爆破”设立相应阻止功能。例如,腾讯会议提供了多种会前、会中、会后的权限设置方式,保障在线课堂安全性,满足课堂、研讨会、答辩等多种场景的教学需求;在钉钉,老师可通过设置‘仅主持人可邀请成员’,限制参会学生把会议号分享给陌生人。目前,记者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搜索,发现此前以“网课爆破”为关键词活跃的部分社交小组已无搜索结果。
与此同时,校方也行动起来,努力做好预防预警和事后处理工作。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已关注到“网课爆破”情况频现,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加强在线课堂安全,包括实名授权学生进入,要求每个学校设置网络监控员,加强一线教师培训等。课堂之外,也要通过宣传、教育的方式,重点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,养成良好上网习惯,遵守网络规则,规范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。“整体网络环境是其中每一个个体互动建构的结果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行负责。预防‘网课爆破’不仅需要校方的努力,还需要政府从更宏观的层面提高治理能力、建设治理体系,为校方提供支持。”沈逸说。
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第四小学教师通过线上平台为学生上语文课。新华社发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维护网络课堂秩序,惩治网课暴力乱象,刻不容缓。罗翔表示,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、教学秩序,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,无论是教育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,还是刑法,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。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,现行刑法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,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,情节严重的,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。
近几年,网络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,都对打击网络水军、治理网络暴力等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。在今年的网暴专项整治行动当中,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、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,处置违法违规的账号7.8万个。在去年11月份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,明确提到了要加强重要互联网平台的义务,以及强化侵犯个人信息的惩罚机制和力度。
日前,中央网信办印发的《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》指出,网站平台要根据自身特点,建立完善紧急防护功能,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、评论、转发和@消息等设置。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,网站平台要及时发送系统信息,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,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。在网站平台评论、私信等位置设置网暴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,简化投诉举报程序,网站平台对于明确为网暴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。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,方便当事人快速收集证据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。
“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,认清‘网课爆破’的本质与危害,保障网络课堂的安宁,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火墙,离不开多方发力,久久为功。”唐远清说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2年12月20日 07版)
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?最新回应来了******
今天(1月11日)下午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。要点如下↓
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措施后,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。
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,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、及时转诊、及时救治。
商超、物流、餐饮、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,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出现症状及时报告。
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
一是内部分区管理,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。
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,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,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。
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。
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,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,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。
关于商场、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
一是加强人员防护。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,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;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;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。
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。商超、农贸(集贸)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,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。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,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,及时清理垃圾。农贸(集贸)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。摊位经营者应履行“一日一清洁”等要求,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。
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。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,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。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,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、网订店送等服务。
中疾控专家: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之后,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?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,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,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尤其在以下情形:
一是进入医院、商场超市、室内会场、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、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时,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;
二是进入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;
三是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;
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;
五是医务工作者,交通运输、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旅游、保洁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。
▌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(ID:cctvnewscenter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